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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2:59:1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要与单位能够协商一致,劳动者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在离职前不要突然离职,而是与单位协商好,办理手续并完成交接工作后再离职。法律分析;能。只要可以与单位能够协商一致,就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能提前走,可以跟单位协商,建议不要突然离职,把手续办好交接完事情再离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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