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3:38:51
将房产赠予女友和女友的女儿,并约定由女友的女儿负责赡养。对方未履行约定,是否可以收回赠予房产呢专家提示,若未履行约定,则可以收回部分赠予房产。同居后两人共同买房老李年近60岁,衣衫破旧,手上拎着菜,他说他现在的生活过得并不好。有一件事情一直压在他胸口,让他透不过气来。老李有过一段婚姻。他的前妻和女儿都是精神病患者,因此,离婚之后,老李把房子留给了前妻,女儿跟随前妻一起生活。但老李还是孩子的监护人,女儿生活上有事,老李总是会去照顾。2004年,老李认识了现在的女友张女士,张女士同样是离异,带着女儿一起生活。张女士对老李照顾有加,没多久两人同居了。为了给女友一个像样的家,2005年老李与女友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上写的是老李、张女士以及张女士女儿的名字。一家人在一起时也还算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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