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23:43:54
1、因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产生索赔的权利。2、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3、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4、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或者人身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一、出租人的义务;1、出租人的交付义务。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2、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3、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二、出租人的义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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