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22:06:50
1、使用权使用权;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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