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23:12:06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劳动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不包括三险一金和其他费用,也不包括加班费。法律分析;拓展资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经济补偿是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的,平均工资既包括基本工资也包括绩效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是指未扣缴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和其它费用之前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包括加班费。拓展延伸;被公司无缘无故辞退,如何计算经济补偿。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