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22:21:59
重新立户口需要的条件。1、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2、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3、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4、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5、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重新立户口需要的资料。1、申请人书面报告。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3、个人《房产证》。4、或单位《房产证》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安排本人居住且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5、新家庭成员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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