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22:22:00
法律分析。一、立户必须符合户籍登记机关规定的分户条件:1、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2、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3、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立为一户。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户。4、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5、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二、单独立户需提交材料:1、申请人书面报告。(收原件);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收原件,《房产证》、《房屋使用证》及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5、新家庭成员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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