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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23:56:19
法律分析:工伤残疾鉴定异议时间是。1、对劳动能力鉴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2、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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