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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23:29:31
离婚财产分割法院的收费是这样计算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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