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13:30:0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仅适用于通过网络、电视等途径销售的商品,不包括普通商店销售的商品。退货商品应完好,退款由经营者承担,运费由消费者承担。质量问题的退换货邮费由卖家承担,退换货要求包括完整的外包装、配件等。非质量问题的退换货运费由买家承担。买家需在规定时间内发回退换商品,否则需与卖家协商解决。法律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于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该规定只针对通过网络、电视等途径销售商品的行为,不包括普通商店销售商品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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