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13:02:03
法律分析。投诉仲裁员的,直接向仲裁机构反映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员法》。第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三)曾任法官满八年的。(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仲裁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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