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13:13:57
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复核的规定主要包括:中级法院判处死刑需经高级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最高法院可发回重审或改判;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由三人合议庭进行,可核准或不核准死刑,发回重审或改判;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可提出要求并发表意见,最高检察院可提出意见,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察院。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对于死刑复核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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