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13:11:45
法律分析:快递在运输途中导致快件损坏,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第三方在知晓或应当知晓快件发生损毁、遗失后30天之内应向快递服务组织提出理赔要求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逾期则快递服务组织有权不予受理且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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