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16:44:27
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抬高水电费。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物业管理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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