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16:22:23
天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1)本市非农业户籍且未租赁住房的家庭;2)本市非农业户籍,收入低于3万元且住房面积小于12平方米的家庭;3)其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法律分析;公租房不以房屋内的户籍多少为申请条件,另一家要申请,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津政发〔2011〕12号)中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1、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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