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16:53:46
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时的要求:应当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如下:1、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在依法、自愿、平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下开展调解工作。2、人民调解员要熟练掌握应当掌握的全面情况和事件的全过程,要以法律为依据,以说服教育和引导的方法指出其过错和应当承担的责任。调解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调解协议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人民调解员在协议书上要签字,并在所达成条款的关键数字上加盖私人印章,调解完毕将材料打印或复写发到双方当事人的手中。4、人民调解员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5、人民调解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纠纷当事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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