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1:4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了人犯近亲属送给或寄给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的处理方式,必须经过详细登记和办理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不允许收留的物品将被当场或登记后退回。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拓展延伸;拘留所财物管理规定;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