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1:39:37
买卖合同公证。主要针对房屋买卖当中交易一方为境外人。根据有关规定,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如一方为境外人,则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方生效,否则将无法送交易中心交易。根据上海市公证处出具的收费标准,房屋总价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买卖合同公证费为总价的0.3%+100元。房屋总价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买卖合同公证费为总价的0.25%+350元。委托公证。主要指上家或下家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只能委托其他人或中介公司办理相关公证手续。由于手写委托书无法确认其真实性,交易中心一般会要求无法亲自到场的当事人出具公证后的委托书方能为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委托公证费则因委托内容的不同而分为人民币300元至500元不等。贷款合同公证。境外人在购房如需贷款,则其贷款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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