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0:03:05
一、抢夺未遂有没数额规定。抢夺未遂有数额规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二、抢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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