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0:10:16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规或者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实践中,宽严相济刑事下缓刑适用越来越普遍,相应的,撤销缓刑的案例亦渐为常见。一、如何理解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指的是对犯罪行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如果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则原处罚不再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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