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1:04:36
工程项目开工的条件是:施工单位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已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编制和审定施工图;签订工程合同;场内外交通道路已经修通;施工机械、设备已进场;并经过检修能正常运转等。法律依据:工程项目开工的条件是:施工单位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已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编制和审定施工图;签订工程合同;场内外交通道路已经修通;施工机械、设备已进场;并经过检修能正常运转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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