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1:08:06
异地有的可以做公证,有的不可以做公证。第十四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相关知识:如何办理房产公证。1、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是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行为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申请执行。2、房产公证具有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当今社会正致力于要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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