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1:04:19
本文讲述了离婚诉讼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即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后,另一方可能会故意避开的送达,导致离婚程序无法进行。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诉讼可能进入公告程序。对于公告时间的法律规定,从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但是,在公告离婚前,必须出具对方下落不明的实质证据。如果失踪期不满两年,也不会受理。法律分析;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当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时,另一方为了避免离婚程序的进行,可能会故意避开的送达,最后只能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另外,夫妻中的一方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如身处异乡、行踪不公开等),导致另一方无法得知其具体位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诉讼也可能进入公告程序。关于公告时间的这个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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