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23:53:26
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五十,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一、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主体。法律法规对履约保证金交付给谁没有明确规定。从表面上看,履约保证金与合同履行密切相关,似乎应该由采购人收取,但这是片面的。采购具有公共功能,功能的体现应是全方位、具体的,包括对履约保证金的管理,集中采购机构不能让履约保证金变成采购人手中可以任意处置中标人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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