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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0:32:14
民法典车辆买卖合同的保证期为半年,即六个月。保证期间可分为约定期间、催告期间和法律推定期间三种。买卖合同中,交付前的损失由卖方承担,交付后由买方承担,除非另有约定。若买方未按约定期限交付标的物,买方需承担损失风险。在途标的物的损失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若卖方按约定将标的物交付给承运人后,损失风险由买方承担。若未约定交付地点且需要运输,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损失风险由买方承担。法律分析;一、民法典车辆买卖合同的保证期是多久。民法典中买卖合同保证期间约定的最长时限是半年,即六个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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