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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0:21:59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应该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才能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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