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0:38:52
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1、可撤销合同的原因主要包括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利用别人、欺诈和胁迫;无效合同的原因主要包括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等。2、在不同的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无权干预;人民和仲裁机关有权主动干预无效合同。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4、不同的法律责任不仅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且相关当事人可能对其行为承担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可撤销合同是根据一方的主观意愿行使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无效合同期行使无效力,则不得行使。【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