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1:46:58
律师解答。对于交通事故提车保证金,是有相关规定的。对发生交通事故后已买交强险的车,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或车辆所有人要交伤者、亡者的赔偿保证金,轻伤者为一人五千元-一万元;重伤者为一人两到三万元;死亡者为一人三到五万元。对没有买交强险的车,发生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按评估损失费的百分之八十交纳。保证金支出: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保证金所有人或受害方的书面申请,或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的通知,交管部门在领导批准下,可以决定保证金的支付。事故当事人向提起民事诉讼或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起诉的,保证金应移交或司法机关。上一级交管部门将定期不定期地对下一级交管部门对保证金的交纳、支付进行管理。交管部门书面通知交纳人领取保证金的时间、地点,逾期十二个月未领取的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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