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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1:57:43
郜云律师学习研究王某甲合同诈骗二审刑事判决书。某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0**)*刑终字第154号。原公诉机关某省某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某甲。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00年8月28日被某省迁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经某省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当日由某省迁安市公安局执行逮捕,2002年3月18日被某省某市路南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已刑满释放。辩护人黄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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