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13:40:36
行政追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行政追偿的内涵如下:1、追偿的主体是国家,但追偿的具体事务则是由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来办理的。2、追偿的对象是对损害的造成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受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或个人。3、追偿以已赔偿为前提,赔偿义务机关只有在支付受害人的赔偿费用后,才能对有责任的人员或组织行使追偿权。4、追偿的方式是支付赔偿费用。作为追偿人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具体如下: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引起行政赔偿的,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为追偿人。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