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13:55:35
禁酒令十一条规定;军委办公厅关于违规宴请喝酒“11条禁令”(1)严禁工作日喝酒;(2)严禁在担负值班、执勤、演训等任务期间宴请喝酒;(3)严禁在执行抢险救灾、反恐维稳、海外护航、安保警戒等重大任务期间宴请喝酒;(4)严禁在会议、集训、培训、检查、调研等期间宴请喝酒;(5)严禁在组织庆典庆功、双拥共建、走访慰问、接待老干部等活动中宴请喝酒;(6)严禁借干部提升调动、转业交流、退休安置、士兵退役、协商家属就业和子女上学等时机宴请喝酒;(7)严禁在工作(操作)场所、集体宿舍和内部食堂喝酒;(8)严禁领导干部相互宴请喝酒、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喝酒;(9)严禁免职、离退休领导干部以谋取利益为目的组织或者参与军地人员宴请喝酒;(10)严禁接受地方慰问赠酒;(11)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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