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13:33:12
村委会成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会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可以成为滥用职权罪的共犯。另外在特殊情况下,村委会成员也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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