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09:16:44
为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以及舆论和人民对审判过程的监督权,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都必须公开进行,即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只要经过了相关程序(一般凭居民身份证去法院办旁听证),公民都可以去法庭旁听。那么是不是所有案件的审理过程都必须对公众开放呢?答案是否定的。比如,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就不能公开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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