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09:20:41
而造成无过错方举证现状的原因,根据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来说,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案件中,普遍存在着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再如,在以重婚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作为法定事由请求赔偿时,其举证相对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举证更为困难,重婚中的后一婚姻若为登记婚,其举证当然较为容易,但倘若是事实婚姻,则其举证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举证面临相同难题。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举证困难在于,过错方与他人同居并非都采取公开的形式,更多的时候采用秘密同居方式,无过错方很难知晓与发现,无法取得证据,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通过跟踪、偷拍、捉奸等方法掌握一些证据和线索,则可能因为其证据的合法性上存在争议,最终会导致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维护。如婚姻的隐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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