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17:48:39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实施日期2019年6月1日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备受关注的外卖食品、保健食品、临期食品的安全监管及农村集体聚餐等作出规定,在全国省一级食品安全地方立法中首次明确了临近保质期的时间,进一步明确监管措施、强化监管手段,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守住“舌尖上的安全”。,条例对从事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销售的,除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还要求查验并核对所经营特殊食品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证明文件载明的内容与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一致性,不一致的不得销售;不得销售依法应当注册而未注册的特殊食品,不得销售套用、冒用批准文号或者备案号的特殊食品。此外,在销售场所设立专柜或者专区,设置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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