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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17:47:39
法律分析:1、要约是当事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3、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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