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16:54:34
债务人欠债后只有一套房的,不可以拍卖。但如果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房产;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债而转移名下其他房产;或者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房待遇为债务人及其家属提供住房的或给付合理的租金的,则该房产可以拍卖。【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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