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17:35:53
法律分析。要约的特点包括。(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二)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三)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四)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