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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14:27:53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办理失业证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就业证明、三张二寸免冠照片、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市城镇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已参加失业保险并在单位和个人缴费满1年;2)非自愿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同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也有资格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律分析;办失业证需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就业证明、三张二寸免冠照片、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市城镇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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