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14:56:46
一、附期限和附条件有什么区别。1、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区别如下:(1)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2)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第二百五十九条;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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