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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14:56:15
法律分析。不成立累犯。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决的刑罚。其特点是既判处一定刑罚,又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期间保留执行的可能性。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既然是刑罚不再执行,就不应当认定为刑罚执行完毕,也不属于赦免的范围,故不成立累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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