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14:45:51
一、相关资料;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作如下规定。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申请书应当载明。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二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一)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的除外。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