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14:59:29
近日,我们小区的业主因停车收费问题与辖区保安发生争议,事件起因于保安对未划停车位的空地以“已承包小区内所有空地”为由收取业主停车费,且声明此费仅是“场地使用费”,因此,他们对业主的车辆丢失、损毁概不负责。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业主是否应该交费?保安的说法对吗。律师解答:你介绍的情况中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用于停车,保安是否应该以承包小区内所有空地为由收取停车费;二是对保安收取停车费后,车辆的丢失、损毁概不负责的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三是保安收取的是占地费还是停车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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