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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16:45:09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应当按照如下规定进行赔偿: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一、被保全的房产能否拆迁。一般情况下,被保全的房产能拆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该替代物、赔偿款的裁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二、国家赔偿是行政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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