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10:39:00
1、对离婚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如果一审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但二审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确实破裂,不可能和解,不能直接判决离婚,应调解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调解不成,应送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二审法院直接判决离婚,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剥夺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上诉权。当事人认为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和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2、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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