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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10:18:35
法庭流程包括: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和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宣布开庭并核对当事人、进行法庭调查、进行法庭辩论、最终评议和宣判。法庭调查包括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据等,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等。最终由法官评议并做出裁判。法律分析;一、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二、其次,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相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三、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如下顺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4.宣读鉴定意见。5.宣读勘验笔录。此时,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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