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2:20:26
人民法院受理实现担保物权人的申请后如何进行审查。我们认为,人民法院应当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应材料,如担保物权是否成立的证明文件(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权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等)、担保的债务是否已经届满、担保物的现状等事实,必要时可以依职权调查相关事实并询问相关当事人。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即可裁定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驳回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人的申请。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被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申请人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又应如何处理。对此,在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曾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只要被申请人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就应该裁定驳回申请。经审查,被申请人的异议确实成立的,则裁定驳回申请。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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