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2:17:47
一、公告时间不计入处罚时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违法行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依照简易程序作出当场处罚决定的,应当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并由被处罚人在备案的决定书上签名或者捺指印;被处罚人拒绝的,由办案人民警察在备案的决定书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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