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2:21:37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两种情况:1.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实际使用和经济条件分割;2.一方为被拆迁人,但房屋在婚姻期间获得,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考虑房屋来源,所有权应归被拆迁人,需给予补偿。法律分析;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分两种情况: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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