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3:13:36
刑事自诉案件应当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查看详情